被臨檢相關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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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晚上約12點與朋友去夜店 約2點就沒在喝酒 約5點準備和朋友一人一台車駕車回家  因朋友和我的車各停在隔壁街道 我就在路邊停車格打著雙黃燈 讓朋友看到我 然後他停了紅燈綠燈準備左轉 我就開出來按了一下喇叭讓他知道 我們開過一個路口於內側車道停紅燈 警察就騎機車從中線過來 叫我搖下車窗 看到我就說阿你沒繫安全帶 接下來就拿出酒氣感知器叫我吹氣(交管棒感知器) 後來感知器亮紅燈就叫我停路邊一下 接著開始詢問 解釋了酒駕相關罰則 我後來選擇拒測 後續收了罰單
現在也到應到案處接受裁決 辦了分期先繳了6萬 駕照還沒去辦吊銷 也未收到講習通知單
補充*我的身分是軍人 沒回報軍中

問題:
1.請問警察這樣臨檢合法嗎?
2.該如何提出相關訴訟
3.以我的身分提出行政訴訟 會有什麼影響嗎 該如何提出
2a0f97f8用戶 發表於 2019/12/11 18:15

1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19/12/11 18:53
    回覆諮詢(6971)、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2)

    你好,若你不服判決,可先向開單警局申請開立裁決書,並在收受裁決書30日內,向居住地、違規行為地或裁決機關所在地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裁罰,在就判決過程中釐清警方有無不法臨檢。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2a0f97f8用戶
    發表於 2019/12/12 00:17
    想直接提問的問題是 按照我上述的事發經過 警方這樣的臨檢方式是對的嗎? 申請行政訴訟後勝訴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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