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交易糾紛
消費糾紛
不當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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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母親於前年9月與今年7月瞞著家裡,聽信不實廣告,各買入一台機車(使用分期),後再賣給第四方(第一方:母親,第二方:車行,第三方:分期公司),買車的流程我們認為沒有問題。
母親於車行買完機車後騎至附近超商和第四方交貨,第四方以2萬元現金購入剛交車全新約9萬機車,並簽署一份交易合約(一式一份)對方留存,後對方機車載走,母親得2萬現金,與9萬分期車貸;想將車取回,對方開口付7萬5。
問題:
1,請問雖然有簽合約,但是是否合法?這個案例符合誠實信賴和公平交易的原則嗎?
2.合約一式一份,事後有權再看合約內容嗎?
3.雖母親無監護宣告,但能否主張母親當下為無行為能力人?
過去曾有過一次就醫紀錄。
我們家並不缺錢,過去就有發生好幾起類似的相同狀況,前前後後也損失了約100萬,母親都是偷領儲蓄來還利息,這陣子被我們發現了,想說繳完的那些就算了,但是目前這兩台機車還是新的,想說有什麼辦法能夠解決。
我們家並不急缺錢母親卻為了幾千,1,2萬而去買一台全新機車,剛交車5分鐘騎行不到一百公尺,就用2萬元賣出,明顯已失去判斷能力,能否主張母親當下簽的買賣契約無效?
目前我們只想把4萬退給對方(兩台機車),機車牽回來,剩下分期繼續繳,不會退車。
謝謝。
另外請律師們對這案件有興趣請留line ,我們非常願意請律師。
e22cb9d6用戶
發表於 2019/12/12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