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交易糾紛

消費糾紛 不當銷售 1737 次瀏覽
事實經過:母親於前年9月與今年7月瞞著家裡,聽信不實廣告,各買入一台機車(使用分期),後再賣給第四方(第一方:母親,第二方:車行,第三方:分期公司),買車的流程我們認為沒有問題。
母親於車行買完機車後騎至附近超商和第四方交貨,第四方以2萬元現金購入剛交車全新約9萬機車,並簽署一份交易合約(一式一份)對方留存,後對方機車載走,母親得2萬現金,與9萬分期車貸;想將車取回,對方開口付7萬5。

問題:
1,請問雖然有簽合約,但是是否合法?這個案例符合誠實信賴和公平交易的原則嗎?

2.合約一式一份,事後有權再看合約內容嗎?

3.雖母親無監護宣告,但能否主張母親當下為無行為能力人?
過去曾有過一次就醫紀錄。

我們家並不缺錢,過去就有發生好幾起類似的相同狀況,前前後後也損失了約100萬,母親都是偷領儲蓄來還利息,這陣子被我們發現了,想說繳完的那些就算了,但是目前這兩台機車還是新的,想說有什麼辦法能夠解決。
我們家並不急缺錢母親卻為了幾千,1,2萬而去買一台全新機車,剛交車5分鐘騎行不到一百公尺,就用2萬元賣出,明顯已失去判斷能力,能否主張母親當下簽的買賣契約無效?
目前我們只想把4萬退給對方(兩台機車),機車牽回來,剩下分期繼續繳,不會退車。

謝謝。

另外請律師們對這案件有興趣請留line ,我們非常願意請律師。
e22cb9d6用戶 發表於 2019/12/12 10:36

2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2/12 10:50
    回覆諮詢(6985)、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你好,可以考慮就意思表示受詐欺為理由撤銷法律行為,是否有訴訟空間可以進一步與我們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19/12/12 12:13
    回覆諮詢(19934)、最佳解答(1513)、獲得感謝(5772)

    您好,誠如上方律師所言,除主張受詐欺為由於一年內撤銷外,視情形亦可能主張構成暴利行為,向法院聲請撤銷。
    如主張母親為無行為能力人,因並無受監護宣告,頂多可以主張其係在精神錯亂中所為,該合約無效。簡要回答如下:
    1.契約形式上應合法,實質上是否有違誠信原則,須進一步檢視合約內容
    2.事後當然有權看合約。
    3.這個部分舉證上較為困難
    為避免將來類似情形發生,可考慮向法院聲請對母親為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
    可就您的問題與我們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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