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車輛肇事賠償以及其他問題
車禍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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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9/12/14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本人有受傷(無驗傷)
但警察有做紀錄(拍照)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事後報警,無筆錄(對方肇事逃逸),且現場已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本人無保險, 對方無聯絡保險公司(不知道對方是否有保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發生地點為封閉巷道內,本人機車停放路旁,車頭朝向巷內,前方有一輛汽車.
對方從巷子最裡面往巷口方向騎出,本人正在迴轉朝向口騎出,
因汽車阻擋視線,雙方幾乎無法確認到對方,導致本人在迴轉時從右側被撞擊(車速約10km/hr以下)
雙方機車倒地並皆有些微外觀車損, 僅本人受到擦傷及扭傷
現場無人證以及監視錄影,
對方堅持他是直行車,要求我方賠償,
本人要求聯絡警察,但對方稱沒有時間,拍兩張照片向我留了電話便直接離去
接著我就聯絡警察做相關紀錄
六、問題:
對方(甲) 我方(乙)
1.請問,要求賠償的甲方並沒有聯絡警察,若事後來索要賠償(且無報警),乙方是否可以置之不理?
2.若走法律程序,且判絕乙方須賠償甲方
乙方是否需要賠償甲方除了車損以外的訴訟費或車禍鑑定費用等等...?
3.乙方是否可以對甲方提告肇事逃逸?
4.若提告,需要哪些有利證據?
謝謝
71887f62用戶
發表於 2019/12/14 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