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退休金每月一萬 卻在2019買了四五張 共130萬的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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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退休金每月一萬 卻在2019買了四五張 共130萬的六年期儲蓄險
要保人 被保人 都是母親 父親月退休金一萬五
父母存款80萬新台幣 家裡經濟來源是兒女不定期也不定量的匯給父母孝順金
父親有重大傷病卡 謀生能力趨近於無  弟弟身心障礙 沒有收入
(兒女都成家 各自負擔房貸與小孩費用)
父母有幾張滿期的六年期儲蓄險 大概是畢生積蓄 共一百八十幾萬
父母有一個住宅

我算過減額繳清 停效 解約 都是有一定虧損
如果再包含醫療保險 那就算成家立業的在外工作的兒女匯錢回家 也是難以支撐130萬 六年
我已經諮詢過金管會評議中心
他請我先跟壽險公司申述

招攬員 似乎是預設兒女會匯錢給父母親?!
我剛剛翻該四五本厚厚的保險單 似乎也沒看到要保人(母親) 被保人(母親)財力證明

想請問我是否能用以下條款主張什麼權利呢?
2020 2021 2022 2023 2024 都要繳這130萬的儲蓄險
業務員 (招攬員) 對我父母的認識 熟悉 也有六七年了
退休收入 是明顯無法支付每年130萬的 其應該知悉

謝謝律師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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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 EN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4 月 01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第六條 之七、保險業從事保險招攬之業務人員有誠實填寫招攬報告書之義務,其內
容至少應包含:
(一)招攬經過。
(二)被保險人工作年收入及其他收入。
(三)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是否投保其他商業保險。
(四)家中主要經濟來源者



第六條之八、保險業或其從事保險招攬之業務人員不得有下列情事:
(二)對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以錯價、放佣或其他不當折減保險費之方法為
(五)慫恿要保人或被保險人違反告知義務或以不當之手段唆使要保人辦
理退保、轉保、縮小保額、繳清、展期或貸款等行為。招攬。(八)未確認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單之適合度。
(九)其他損害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權益之情事。(八)未確認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單之適合度。



第 7 條
四、評估保險金額、保險費與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收入、財務狀況與職業等
間具相當性之作業程序。但對於一定保險金額以上之人壽保險、傷害
保險及旅行平安保險,則應落實查證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收入、財務狀
況及職業等之資訊或文件是否合理可信,以及其與保險金額或保險費
具相當性。

第 7 條
保險業訂定其內部之核保處理制度及程序,至少應包括並明定下列事項:
一、聘用核保人員之資格、職掌範圍、在職訓練及獎懲。
二、受理要保書至同意承保出單之程序及流程圖,其中至少應包括核保準
則、財務核保機制、

九、不得有下列情事:
(六)未落實要保人或被保險人財務核保程序、保險通報機制或適合度政
策,或未保留執行保險通報查詢機制相關書面及核保評估文件。
d3157f2f用戶 發表於 2019/12/18 02:25

2 位律師回答

  • 葉鞠萱律師
    葉鞠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2/18 09:44
    回覆諮詢(919)、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176)

    如您母親訂約時意識健全,
    除業務員有欺瞞情事外,
    不欲續保,原則上只有解約一途,
    惟實際情形,仍應檢視保險契約全文而定.
    
    建議您來所詳述事實,以為您提供法律及蒐證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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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防暴聯盟義務律師 
    •	大通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信賴法律事務所律師
    •	聯晟法律事務所律師
    •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19/12/18 10:05
    回覆諮詢(6980)、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3)

    你好,就你所述,保單交易過程你父母並未有意識不清或是遭詐欺情事,若後續無法履行保單每期應繳納金額,可以考慮與保險公司協商解約,惟須負擔一定違約金,若金額過高可以考慮委由律師進行協調。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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