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名譽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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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母親之前與一位房客發生糾紛,過程中我母親說了一句“你是兄弟人還是七逃因仔”(台語),事後房客告我媽,原本他告我媽妨礙自由但不起訴,後來又告公然侮辱也沒成立,現在他就告這條,然後現在法院調節,第一次他跟我媽要十萬和解,後來法院第一次判我媽罰金五千元,他不服又請司記官上訴,現在他又要我媽二十五萬

問題:我媽罵人的確不對,但二十五萬也太高,而且他上次也在調解室摔桌嗆我媽作勢打人,我媽被法警拉到後面避難,然後法院說他可能有精神問題是我媽去激怒到他,想問這罵人要如何處理?
05b8caaf用戶 發表於 2019/12/18 18:14

2 位律師回答

  • 陳禾原律師
    陳禾原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2/18 18:17
    回覆諮詢(326)、最佳解答(22)、獲得感謝(133)

    依描述的內容,您母親的描述是否構成侵害名譽權已有疑問,更別提賠償的金額似嫌過高,如對於民事調解、訴訟程序有疑問,或可考慮委請律師陪同出席,以維護您的權益。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2/18 18:20
    回覆諮詢(6985)、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你好,對方請求金額似有過高之嫌,你大可不必過於理會對方,二審部分可先檢視是否有無罪空間或是減刑理由,這部分可以進一步與我們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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