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局 其他 民事侵權 176 次瀏覽 本來跟同居人有結婚後來離婚了 但是我們現在還是住在一起 因為四個小孩的撫養權監護權都在我這裡 市政府的人說會有社會局的人來找我 來評估我們是否養得起小孩。請問社會局的人可以直接把小孩帶走嗎。 社會局的人會問到薪水嗎? 收藏問題 f72522e7用戶 發表於 2024/10/08 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