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小擦撞之後備案以及後續問題衍生
車禍事故 其他 3287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2019/12/18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的機車後座乘客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無報警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兩台車不知道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在騎車時,右邊車道有一台計程車要左轉,當時我為了閃避計程車的左轉,重心不穩擦撞在左車道的汽車,當時十字路口交通繁忙所以我重心找回來後騎到前方路旁停下查看,回頭一看兩台車都不見了。事後自己有到警局備案 六、問題: 1.事後我可能遇到的問題與所需負責或賠償? 2.請問對於被我撞到的汽車,我是否構成肇事逃逸? 3.事後真的有需要賠償還能找保險公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