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小擦撞之後備案以及後續問題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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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2019/12/18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的機車後座乘客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無報警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兩台車不知道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在騎車時,右邊車道有一台計程車要左轉,當時我為了閃避計程車的左轉,重心不穩擦撞在左車道的汽車,當時十字路口交通繁忙所以我重心找回來後騎到前方路旁停下查看,回頭一看兩台車都不見了。事後自己有到警局備案
六、問題:
1.事後我可能遇到的問題與所需負責或賠償?
2.請問對於被我撞到的汽車,我是否構成肇事逃逸?
3.事後真的有需要賠償還能找保險公司嗎?
37e7897f用戶 發表於 2019/12/19 00:54

1 位律師回答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2/19 01:12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感謝律師回答
    依所述,1.若閃避有過失,有賠償責任。2.若閃避擦撞有致人傷亡情形,有構成肇逃之可能。3.保險部分,應視所遇情形是否出險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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