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代收未入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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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于超商繳納水電,勞健保等4筆款項,因疏忽漏刷導致只收到3筆現金,但一筆未收,交付收據(4張)時也一併蓋上店章(店章不是收迄章)給客人,隔月客人來申訴一張未入帳,要求店員賠償未入帳金額,我說只賠償滯納金部份,對方仍不接受要求全額賠償,這樣合理嗎?對方是否也有疏失?
e82be97d用戶 發表於 2024/12/10 11:40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4/12/10 11:53
    回覆諮詢(21721)、最佳解答(1589)、獲得感謝(607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如果認為客人說法不合理,可以委託律師協助跟對方協商
    2、可以主張客人也有過失,依照過失相抵,對方也需要負擔部分金額。
    
    3、只賠償滯納金比較合理
    
    4、如果有相關問題,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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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82be97d用戶
    發表於 2024/12/10 15:46
    監視器也拍到沒有多收客人的錢,客人如堅持賠償,是否也有不當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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