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奪監護權
婚姻.監護 離婚 22 次瀏覽事實經過: 目前第一胎產後20日,與丈夫決定離婚,其表示為了孩子好(學校註冊、各方面等等)故暫不離婚先分居, 女兒因喝母乳所以由我照顧在北部娘家,他回中部家,後續再約與女兒見面,待女兒長大數年後我們再離婚且看女兒意願要歸誰。 丈夫目前無工作在我家學習專業技術,原先打算待女兒出生後我們夫妻去外面創業,且夫家環境複雜,父親50幾y無工作花剩餘財產度日,母親前幾年婚外情不久後自殺,父母仍在婚時母親多次自殺未遂進出醫院及精神病院,父親於丈夫年幼時亦有家暴紀錄 問題:若我此時訴請離婚拿到監護權的勝算是不是比較高?因我家庭健全且有經濟能力,但丈夫卻表示因孩子好待多年後再離婚,是不是因為知道自己現在沒有勝算所以以孩子之名延遲離婚,況且後續如丈夫將小孩私自帶走,但我倆卻無離婚是不是難以爭奪? 請問我應該怎麼做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