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摔乘客後續醫療賠償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15 次瀏覽
在一年多前我載著朋友自摔受傷,有做筆錄,他有開刀裝鋼板,並最後我有負擔他的醫療費用,最近他來問找我要拆除鋼板的費用,我有第三人跟強制險,當時是未出險。
想問他現在跟我要,在法律上我是有責任給他的嗎?
如果是的話強制險有涵蓋
5b592a9e用戶 發表於 2025/11/13 04:27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5/11/13 05:55
    回覆諮詢(22035)、最佳解答(1598)、獲得感謝(6126)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法律上您有責任賠償對方醫藥費跟輔具費用
    2、可以出險
    3、如果不清楚該怎麼做,可以加LINE ID : 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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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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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瑀律師
    陳瑀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5/11/13 10:08
    回覆諮詢(257)、最佳解答(7)、獲得感謝(64)

    您好,
    
    1. 您當初若與朋友已達成和解,則應可視為當時給付之醫療費用已結清,除非有約定要給付未來之醫療費用,否則一年多後始再另外請求費用,在法律上比較難站得住腳。建議您可提供當時自摔車禍情形(確認有無過失)、與朋友間先前討論賠償的對話紀錄等資料供律師進一步評估。
    
    2. 可以出險理賠。
    
    若需進一步諮詢或協助,請洽Line :@lawyeryu(請記得加@),均由陳瑀律師親自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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