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全責 卻對我要求賠償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20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114年5月6日(已提出刑事訴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皆有受傷,送往急診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也有製作筆錄,但因救護車先到,不清楚現場是否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似乎有加保第三人,但不出險,我只投保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雙方皆騎乘普通重型機車,我在對方的右後方保持至少約1台機車的車距,但對方在未打方向燈的情況下減速,雖然我當下也減速,但仍縮短了我與對方的車距,減速後對方打了右轉方向燈的同時右轉彎要進入加油站,當時我一直觀察對方的方向燈 確認對方皆未打出判斷對方要繼續直行,所以我並未停車而是要持續直行,因此與對方發生碰撞,雙方皆有受傷 ,上述狀況皆有監視器可以查證,車輛撞擊點為我的左前車頭及對方的機車右側側身

六、問題:
1.對方在全責且是交通事故鑑定及再鑑定的結果下仍要提出告訴,認為責任在我,我應該如何應對?
2.我想對對方提出民事賠償,應該在何時提出較好?
3.因為我是27歲女性,傷口在臉上,且已有疤痕,想求償精神損失是可以的嗎?
ac246594用戶 發表於 2025/12/11 17:22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5/12/11 19:23
    回覆諮詢(22088)、最佳解答(1601)、獲得感謝(613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本律師經常處理車禍案件,經驗豐富
    1、您可以委託律師提出答辯,代理您跟對方協商,避免被對方獅子大開口。另外,也可以委託律師針對您的受傷部分,也跟對方求償
    2、現在就可以提出民事求償,或者等檢察官起訴後提出附帶民事求償
    3、可以求償精神慰撫金,金額依照傷勢而定,可以給律師評估
    4、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可以加我好友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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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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