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賠償,對方肇責100%但是訊息不讀不回...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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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15年1月6日 17時41分。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載乘客有擦挫傷,但因為還有工作需要處理,並無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因為路口雙向車輛來往很多 我把車牽至旁邊人行道停。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雙方都有保險,我有聯絡保險公司,但保險公司說對方不出保,所以要由我自己去跟對方索賠。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事件當下 路口無號誌,我停在網狀線上準備左轉,但對方駕駛小客車從對向道偏左撞過來,當下我有往右邊側閃,但還是被撞到機車的左後方(車損)。初判表出來我的部分是尚未發現肇事因素,對方是(安94-3),前一個禮拜時常關切,認為應該是有心要處理這件事情,但之後到現在訊息不讀不回。
六、問題:想請問如果沒有看診紀錄,但是事故聯單上面有警員拍受傷的照片,是否也可以以刑事案處理呢?如果不行的話,走民事案件對方是不是也是不痛不癢的呢?
目前會去警局申請對方地址,去線上申請調解。
我的求償金額目前只有車損(4900元),但對方一拖再拖,請問現在我該拿它怎麼辦呢?
bfd6afd4用戶
發表於 2026/02/24 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