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談不攏且對方有恐嚇之意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28 次瀏覽
今年2/10傍晚發生車禍,對方是行人無走斑馬線且闖紅燈,我方機車直行,一個月後初判表出來我方無責對方全責,對方家屬在初判表出來期間告知要先去估價,我去我買車的車行估價,但對方卻多次以「認識的車行」為由要我去他認識的車行估價,現在初判表出來對方說有意和解,但卻要求要看車損照片才願意賠償,車子估價單9700、醫藥費890,合計為10590,精神賠償的部份我方無索取,目前對方要求要我給照片,請問我一定要把車損的照片用「Line」的方式給嗎?還是可以和解時把照片給對方看就好?然後對方明明是「全責」卻多次用自身的方式要我聽他們的話做事,像是和解日期告知4/5禮拜日之前至警局和解,對方以要上班為由拒絕,是否可以認為對方故意想拖時間?因為對方一開始說4月比較忙要5月才有時間和解,是我方告知有點久沒辦法等到5月,對方才說要4/9禮拜四當天晚上處理,但因我方下班時間是晚上8點,故和解時間為8點到9點之間,請問我方有權利改為我方一開始提出的日期嗎?對方現在要求我給照片還要我4/4之前傳影片給對方,否則對方要到我家親自看車損狀況,這是否構成威脅?
62dee803用戶 發表於 2026/04/01 07:31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6/04/01 07:37
    回覆諮詢(22260)、最佳解答(1607)、獲得感謝(6160)

    您好,本律師經常處理車禍案件,經驗豐富
    1、您有權利要求和解時間
    2、對方的行為不構成恐嚇罪,對方的行為即使威脅本身不違法
    3、如果您有受傷,可以直接提告對方過失傷害罪,或者申請調解,就不必等候對方拖延時間
    4、如果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做,建議可以跟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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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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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2dee803用戶
    發表於 2026/04/01 07:39
    請問車損的照片我一定要提供給對方?還是可以和解當天給對方看就好呢?因為不確定對方看了車損照片,是否會比對估價單跑去跟他們認識的車行估價。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6/04/01 08:50
    回覆諮詢(22260)、最佳解答(1607)、獲得感謝(6160)

    提早提供給對方評估,也可以避免和解當天多跑一趟
    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與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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