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談不攏且對方有恐嚇之意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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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10傍晚發生車禍,對方是行人無走斑馬線且闖紅燈,我方機車直行,一個月後初判表出來我方無責對方全責,對方家屬在初判表出來期間告知要先去估價,我去我買車的車行估價,但對方卻多次以「認識的車行」為由要我去他認識的車行估價,現在初判表出來對方說有意和解,但卻要求要看車損照片才願意賠償,車子估價單9700、醫藥費890,合計為10590,精神賠償的部份我方無索取,目前對方要求要我給照片,請問我一定要把車損的照片用「Line」的方式給嗎?還是可以和解時把照片給對方看就好?然後對方明明是「全責」卻多次用自身的方式要我聽他們的話做事,像是和解日期告知4/5禮拜日之前至警局和解,對方以要上班為由拒絕,是否可以認為對方故意想拖時間?因為對方一開始說4月比較忙要5月才有時間和解,是我方告知有點久沒辦法等到5月,對方才說要4/9禮拜四當天晚上處理,但因我方下班時間是晚上8點,故和解時間為8點到9點之間,請問我方有權利改為我方一開始提出的日期嗎?對方現在要求我給照片還要我4/4之前傳影片給對方,否則對方要到我家親自看車損狀況,這是否構成威脅?
62dee803用戶
發表於 2026/04/01 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