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讓合約已簽訂,卻沒有在合約約定時間給予頂讓金 也找不到人
其他 民事侵權 2156 次瀏覽事實經過:我要頂讓店面,我與對方簽約定在2019/12/15號付頂讓金的一半做為訂金(10萬),約定在2019/12/31付清全部,結果他在12月中出國不方便,所以後來改30號一次付清,結果到現在都沒有聯絡上人 問題:我該如何處理?應該如何透過法律途徑保障我的權益?我能拿得到錢嗎?
事實經過:我要頂讓店面,我與對方簽約定在2019/12/15號付頂讓金的一半做為訂金(10萬),約定在2019/12/31付清全部,結果他在12月中出國不方便,所以後來改30號一次付清,結果到現在都沒有聯絡上人 問題:我該如何處理?應該如何透過法律途徑保障我的權益?我能拿得到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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