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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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母親的,過戶到兒子手中,合約到期,母親說不用簽約依照舊合約,現在兒子卻說不要租給我們叫要我們立刻搬移,母親已收該月租金,然到我們沒有緩衝期嗎,母親又叫我們不要搬,但房子是兒子的名字請問我們該怎麼辦?
797134c3用戶 發表於 2020/01/06 21:47

2 位律師回答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1/06 22:02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感謝律師回答
    依所述,應先確認母親過戶後是否仍為該屋權利人,若母親仍為該屋實際所有人。該繼續收租為不定期租賃,未依法終止前,仍有租賃權利。其餘應視不同情形而論。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01/06 22:25
    回覆諮詢(6980)、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3)

    感謝律師回答
    你好,若租約到期並未有延期屬於不定期租賃,不論承租人惟\是對方母親或是他兒子,若無你們同意,對方都無法隨意請求你們搬離租處,你們可先委由律師發函主張權利。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797134c3用戶
    發表於 2020/01/06 22:37
    房屋是母親合約內過戶給兒子,合約到期房屋所有權人是兒子,兒子一月初叫我們馬上去打合約,我們沒空延後一天簽合約結果兒子說那你們不用租了限我們一星期搬離,不過一月租金已給母親了,因為房租兒子都是給母親收,我只要求租完這個月再搬離,但兒子不同意還說一星期不搬離要把店內所有物品當廢棄物處理!
  • 797134c3用戶
    發表於 2020/01/06 22:39
    母親要租給我們,兒子不願意,母親氣的說不孝兒子,母親也想訊問有辦法把房子要回來繼續租給我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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