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事固事者是小狗,但沒馬上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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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01/02
2:沒有,沒驗傷單
3:沒報警,沒筆錄因
4:對方是狗所以我沒做出報警的行為
5:地點:桃園市中山路,中平路口
   事發:我是綠燈正常行駛但右方有一台貨車跟摩托車我的位置在內車道等我看見了狗狗已從貨車方向走過來,我看到了結果是在前方的事情因為我右邊是看不見狗狗的,當下覺得撞到東西但我肯定不是人,所以我沒多想也沒下車去看,但到了1/7日派出所員警打電話來要我去釐清案情,但我開的是小黃計程車我擔心如果駕照被吊銷家裡的開銷會影響但現在又沒人可求助,所以不好意思請教您,不好意思麻煩您了!謝謝
0a348ede用戶 發表於 2020/01/07 22:58

2 位律師回答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1/07 23:32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依所述,應先確定本件是否有人受傷或車禍。若無,僅誤撞狗,無其他人車傷亡,尚不一定有吊銷駕照問題。另應確認警察要求釐清案情所指為何。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1/07 23:48
    回覆諮詢(4147)、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若非致人死傷應無刑事肇事逃逸責任之問題。但撞擊貓狗後離開現場曾有判決先例認應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處以罰鍰並吊扣駕照一段期間。如遭吊扣駕照將影響生計,建議前往警局前應與律師諮詢商討答辯方向。
    
    
                         
  • 0a348ede用戶
    發表於 2020/01/07 23:51
    但對方是有飼主的,所以警察局通知我明天要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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