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棄罪
其他 民事侵權 1197 次瀏覽事實經過: 朋友的哥哥大學畢業後就一直在家也不清楚有沒有在找工作,有去問但也完全不理人(目前已經半年),媽媽有領殘障手冊,過著賣樂透彩每個月大約快2萬塊但開銷卻很大(爸媽已離婚分居了),媽媽還非常疼兒子的沒有強迫他做家事反倒叫妹妹做,還有一位姐姐大學畢業後就馬上搬出去住了,也沒有拿錢回家2年多了,姊姊只說如果媽媽要提告前才肯願意拿錢回家,但媽媽一直狠不下心,家中妹妹 的身心快到極限,哥姊放棄媽媽,但妹妹不敢放棄目前也還在讀書也有打工壓力非常大 爸爸也看不下去不曉得該怎麼解決,一直勸說媽媽也沒有用,房子是嬸嬸的(爸爸那邊的家人)爸爸則是住在奶奶家,因為爸爸的經濟也不是很好 抱歉我文筆很差希望你們能看懂>< 問題:請問真的只能等媽媽狠下心提告姊姊跟哥哥(可能會等到她餓死...) 聽說可以請社會局的人來協助? 爸爸願意去解決,要怎麼請爸爸去處理扶養的這個問題呢? 哥哥和姐姐是否構成遺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