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私闖民宅、偷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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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屋主(妹妹的婆婆)現在住的人(親妹➕妹夫➕兩個小孩)
原屋主說要告我們私闖民宅,擅自放東西進入他家
我們有詢問過現在屋主的同意,才放東西進入他家
1.這樣算私闖民宅嗎?
東西有被原屋主的小兒子擅自穿走(全新有吊牌),沒經過我本人允許
2.這樣算偷竊行為嗎?
3.小兒子18歲,未滿20歲
有請警方協助我們處理,將自己的東西搬走,警方告知,可由先居住人(妹妹的丈夫)同意,並錄影存證,就可將物品帶走
4.裡面的東西(我的)算是原屋主的東西嗎?
5.原屋主要告我偷竊(但是禮券有我的名字以及私人文件等)
6.如何證明被偷走的物品是我的,需要具備什麼證據?
因當事人未滿20歲,需由家長跟我們聯繫,
電話中有講到髒話(王*蛋、他*的)
7.髒話是否會有相關處分?
9627c45d用戶 發表於 2020/01/16 20:00

2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01/16 20:19
    回覆諮詢(6984)、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你好,就你上述,除了對方穿走"你的"衣服可能構成竊盜犯罪,其餘行為尚難成立刑事犯罪,相關事證是否有訴訟空間,可以進一步與我們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9627c45d用戶
    發表於 2020/01/16 20:21
    那屬於民法行為嗎?
  • 王世宗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1/17 09:50
    回覆諮詢(39)、最佳解答(6)、獲得感謝(16)

    您好:
    
    1.根據您的描述,您進入房屋有得到現住屋主的同意,不會成立私闖民宅。
    2.原屋主兒子擅自取走您的衣物,涉嫌竊盜;且其以滿18歲,對於刑事責任有完全責任能力。
    3.您對您的衣物有所有權,不會因為放在房屋內就屬原屋主所有。
    4.原屋主提告偷竊需有證據證明。
    5.可提出與對方(原屋主)或妹妹(現住屋主)處理本件爭議的相關聊天紀錄,證明您就物品遭竊與對方曾進行交涉。
    6.電話中粗口雖不成立公然侮辱罪,但可追究民事侵權。
    
    建議您盡快保全對您有利的證據,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
    以上答覆僅供參考,若有其他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的法律服務,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電話0977-328988或使用EMAIL:hansian0701@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王世宗律師事務所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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