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案警局不受裡

其他 民事侵權 1045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我在某知名論壇上,發現我的facebook照片被盜用po在文章裡。
文章文字內容用影射我友在做八大行業。
文章內容沒有指名道姓,像是在敘述故事,說某一天遇到一位女子,並和她發生關係。
並且附上我的照片一張並且將我的臉馬賽克處理。
但我一眼就認出那是屬於我的照片,並且感覺自己被影射很不舒服。
有先截圖文章內容,不久後該匿名帳號就把文章刪除了。
我帶著備份截圖跑了台北家附近的3家警察局,
警局都不受裡我的案子。
之後我一氣之下跑去地檢署按鈴申告。
檢察官跟法官有照程序協助我完成簡單的出庭審問我受害過程內容。
我將事情陳述後並將截圖影印本附上給檢察官。
我也用刑式的方式對該帳號提起訴訟!
檢察官跟我說要我回家等通知,抓到人會跟我說。

問題:
1. 為什麼警局不受裡我的案子?
2. 我已將受害過程陳述並提出刑事訴訟,
檢察官是否會積極偵辦我的案子?
3.我按鈴提告,檢方是否具強制義務要偵辦我的案子?
會不會像警局一樣做個形式記錄我遇害過程但其實沒受理我的案子?
4.該論壇我上網查伺服器在香港,請問檢方是否有權利查ip找出犯人?
cab070d5用戶 發表於 2020/01/21 20:48

1 位律師回答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20/01/30 11:11
    回覆諮詢(1936)、最佳解答(147)、獲得感謝(630)

    您好:
    1.基本上警局有受理案件的義務,若警察不受理您的案件,您可向主管機關投訴。
    2.只要您有報案,檢察官就會受理並偵辦,至於是否積極涉及主觀判斷,若您擔心檢察官不積極,您可積極提供證據供檢察官偵辦。
    3.同上,只要您有報案,檢察官就會受理並偵辦。
    4.檢察官可發函請該網站提供資料,但該網站是否願意提供則非檢察官能左右。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