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問題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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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朋友在一起的時候被惡意的分手,玩弄別人的感情,還常常會說出難聽的話傷害了對方,難後常被傷害的人莫名奇妙的被提分手了但是被傷害的人一直想知道為什麼於是一直聯繫對方,結果對方不理會,還說對方有病瘋子。想請問一下常被傷害的人該如何討個公道讓那一個常常會傷害了別人還不悔改的人知道這種行為不對的
7fa215c9用戶 發表於 2020/01/25 22:18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1/26 10:54
    回覆諮詢(19971)、最佳解答(1516)、獲得感謝(5779)

    您好
    要看您所謂難聽的話、被傷害是什麼。
    一般交往如未涉及金錢、侵害名譽、妨害秘密、強制性交等,和平分手並無提告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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