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民事賠償或求償有所謂的時間限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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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我目前的先生,因103年剛出獄回來,他的父親因為自己有田地,所以用地去貸款100萬,之後我先生用100萬整地,買香蕉苗,小貨車,農作物的機器,割草機等等。104年正好我們認識,之後一起打理田地,剛好104年8月遇上颱風,所以香蕉一切從頭種,但等到105年要開始收成時,他媽媽就把我們趕出去,不讓我們收成香蕉,說貸款她們要付,香蕉全部歸她們所有。我很不服氣,我想請問,既
39461a19用戶 發表於 2019/07/16 12:32

1 位律師回答

  • 楊孝文律師
    楊孝文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7/23 15:38
    回覆諮詢(119)、最佳解答(7)、獲得感謝(33)

    您好,茲就您的問題作以下回覆:
    
    事情是這樣的:我目前的先生,因103年剛出獄回來,他的父親因為自己有田地,所以用地去貸款100萬,之後我先生用100萬整地,買香蕉苗,小貨車,農作物的機器,割草機等等。104年正好我們認識,之後一起打理田地,剛好104年8月遇上颱風,所以香蕉一切從頭種,但等到105年要開始收成時,他媽媽就把我們趕出去,不讓我們收成香蕉,說貸款她們要付,香蕉全部歸她們所有。
    
    首先,出借款項的人應當是銀行,而父親為土地所有權人
    而您先生經其父親同意在土地上耕作並且收成
    此時,有收取權之人,應當是您先生
    所以如果您先生的母親不讓你先生收成
    您先生依法可以主張排除侵害或行使收取的權利
    
    至於貸款部分,應當屬於您先生的父親要行使的債權
    此時在您先生不欲償還時
    當然可以向您先生主張以財產抵償
    但能夠抵償的數額,就需要看具體狀況
    建議您可再具體說明案情
    
    如有相關問題,歡迎直接來信或來電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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