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物品購買人贈與後是否還是該物品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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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我有一個女生朋友是菲律賓人沒甚麼錢,跟一個台灣人在一起一年多,基本生活起居都是男方付錢。男友花了很多錢送給我朋友,衣服、手機、包包等等。
他們交往當中出現了很多問題,時常吵架,女方也有過背叛過男友兩次因為錢,後來也選擇原諒。
有次女方曾來台灣找男友一起旅遊,當然機票費用什麼的都是男方出錢,後來男方真的受不了了,在旅遊當中收回他曾贈與的東西(包括手機)然後離去,留女方一個人在台灣也沒有錢,因為手機被男方拿走也沒有手機可以聯繫。

問題:
1.請問曾贈與的物品,可以收回嗎?有什麼法律責任嗎?
2.後續讓女方一個人待在台灣離去,有沒有甚麼法律責任?
671d8d05用戶 發表於 2020/02/03 17:25

1 位律師回答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2/04 19:22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若男方已將物品贈與給女方,女方已是物品所有權人,男方是不能撤銷贈與並將物品取回的。
    2.男方若將女方單獨留在臺灣,因女方尚有謀生能力,男方的離去並未有何責任。
    3.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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