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對方不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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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我在路上遇到之前高中同學,但我沒認出來,事後我po了一張照片在網路上,對方家長不高興。
照片內容:是拍我同學,然後說剛剛沒認出來真的「尷尬死了」


問題:請問這樣對方要告我告得成嗎?
1e8ca836用戶 發表於 2020/02/07 21:59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2/09 11:15
    回覆諮詢(19971)、最佳解答(1516)、獲得感謝(5778)

    您好
    未經同意拍攝他人照片及po文,視情節可能侵害肖像權或名譽權等。
    如對方提告,建議委請律師協助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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