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構成恐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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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朋友與前男友分手,中間發生一些不愉快的事,例如觸碰我朋友的身體,並說噁心的話語,我朋友後來去找朋友訴說並且討論分手的事,他前男友知道後,告他毀謗,並說律師會開始給他壓力,還說以後你有什麼負面想法或已經做的事以及不能上大學跟貸款無法下來都不關他的事,我朋友有點害怕。

問題:這樣能構成恐嚇嗎?
e0c64119用戶 發表於 2019/07/18 20:21

1 位律師回答

  • 王煥傑律師
    王煥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7/18 22:58
    回覆諮詢(94)、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22)

    您好,刑法恐嚇罪構成要件,需被害人對於行為人所通知之內容感受到恐懼始該當本罪,且行為人必須對其所恐嚇之內容具有支配性,簡單來說就是行為人有能力讓恐嚇內容付諸實現。
    
    依您所描述情形,您的朋友就其前男友所告知之話語雖已感受到恐懼,但前男友就恐嚇事項內容是否具有支配性,仍有待商榷,故是否該當刑法恐嚇罪,仍必須由法院依個案心證而定。
    
    如有相關細節問題尚未釐清,歡迎以下列方式聯繫,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LINE ID:whj790118
    電子信箱:km1030199@gmail.com
    王煥傑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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