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主張 以及遺棄 假扣押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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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敝姓周 目前有一些疑問想要請教
首先是 約莫在2016年初 我母親有申請一筆60萬勞退 匯到我的戶頭 當時她說 這筆錢是要給我自由運用 貼補家裡 之後結婚用 我不用還她!
如今 我跟她有些衝突 我想將我在高雄的房產出售(房屋所有權人是我)目前只有她住在那!她主張 這60萬我欠她 要我還她 如果不還她就不搬家 還要去告我 還要告我遺棄!

我想請教 她說我欠她錢主張會成立嗎?
(她只有當初的匯款單)

遺棄罪會成立嗎?(她名下無房產但有工作能力也有在工作)

另外我要怎麼強制她搬離呢?

強制她搬離後 她能到法院對我提出假扣押或任何什麼形式 讓我房產無法異動嗎?
191c62d3用戶 發表於 2020/03/04 19:11

2 位律師回答

  • 黃國彰律師
    黃國彰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3/04 20:35
    回覆諮詢(273)、最佳解答(26)、獲得感謝(117)

    1、您可主張該筆60萬是母親當初贈與給您,如您母親否認贈與,假使到訴訟中,她需證明當初是基於借貸關係而匯款。
    2、所述情況,應不至構成遺棄罪。
    3、可先向母親發函主張終止使用借貸關係令她限期搬遷,如母親拒不搬遷,只能提告民事訴訟向法院請求令他搬遷。
    4、除非母親有證據可以主張她是房屋所有人或有權請求您移轉房屋所有權,否則光以主張對您有60萬元的債權而聲請假扣押禁止您移轉房屋所有權成功的機率並不高。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03/04 23:16
    回覆諮詢(6980)、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3)

    你好
    1.是否是贈與或是金錢借貸,必須視當初對話紀錄而定,這部分你可持資料與我們進一步討論。
    2.必須被遺棄人可能陷於無法自救之危險方有可能成立遺棄罪。
    3.逕行提出遷讓房屋之訴即可。
    4.假扣押成立必須視你有無脫產逃亡之虞,一般成立機會並不高。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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