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算是職場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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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算是職場性騷擾呢?
我先前在一家公司工作,主管在說明工作、做教育訓練的時候常常會出考題,如果沒有答出來他就會很順手地朝我的腰部做騷癢的動作。
他這個舉動讓我感到很不舒服,某一天鼓起勇氣跟他說,他卻告訴我他也是這樣懲罰他女兒跟其他的同事的。
後來,我實在沒辦法忍受,就自請離職了,離職以後我面試了幾個工作,因為面試官是男性,我心裡真的很恐懼,每次想起他搔我癢,我就覺得噁心到一直反胃,醫生說這是心理創傷的生理結果。
時間已經過了一年多了,我的情況一直沒有好轉,除了醫生之外我一直沒有跟其他人說,不知道這樣是人家所說的職場性騷擾嗎?我還可以告他嗎?
642e92ef用戶 發表於 2019/05/05 20:45

2 位律師回答

  • 葉鞠萱律師
    葉鞠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5/07 11:34
    回覆諮詢(919)、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176)

    感謝律師回答
    依您所述,核屬職場性騷擾,您可提告,但重點在於舉證.
    
    
                         
  • 陳俊男律師
    陳俊男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19/06/11 06:13
    回覆諮詢(850)、最佳解答(55)、獲得感謝(251)

    您好:
    依照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及25條之規定,您所描述之事實,確實有可能構成性騷擾。若提告,行為人將可能受有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之處罰。
    
    但第25條也同樣規定,本罪為告訴乃論之罪,必須於知悉犯人起六個月內提告。
    您所提到的事件本身已經發生一年多了,恐已逾越告訴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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