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之聲更改

其他 民事侵權 1991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昨天3/5號開完民事噪音侵害案件
法官說我的民事訴訟之聲明要更改,不然會駁回
原訴之聲明
一、	被告不得製造另原告無法忍受之近鄰噪音,不得不法侵害原告居住之安寧,並排除對原告之侵害。
二、	被告應賠償原告新臺幣貳拾萬元整,並自起訴狀繕本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三、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第一項目要更改被告不得制造 很隴統
暗示我要寫,被告不要在多少分貝內發出噪音之類
更正新訴之聲明
四、	一、被告居住於台xxxxxxx號房屋,被告飼養貓叫聲及敲擊聲噪音之音量不得超過噪音分貝,自日間上午七時止晚間七時止,不得超過全頻57 分貝,低頻37 分貝;自晚間七時起至晚間十時止,不得有超過全頻50 分貝,低頻32 分貝;自晚間十時起至翌日上午七時止不得有超過全頻42 分貝,低頻27 分貝之聲響侵入原告所有位於xxxxxxxx房屋。不得不法侵害原告居住之安寧,並排除對原告之侵害。

問題:1.想請問應該是寫這個被告不得超過多少分貝?? 我自己又加了被告飼養貓叫聲及敲擊聲噪音
不得不法侵害原告居住之安寧,並排除對原告之侵害。這兩段行
看別人是直接寫
被告居住於台xxxxxxx號房屋,噪音之音量不得超過噪音分貝,自日間上午七時止晚間七時止,不得超過全頻57 分貝,低頻37 分貝;自晚間七時起至晚間十時止,不得有超過全頻50 分貝,低頻32 分貝;自晚間十時起至翌日上午七時止不得有超過全頻42 分貝,低頻27 分貝之聲響侵入原告所有位於xxxxxxxx房屋
請問各位大大律師可以幫忙是否這樣寫是對謝謝^^
810bf83c用戶 發表於 2020/03/06 10:23

2 位律師回答

  • 陳禾原律師
    陳禾原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3/06 10:27
    回覆諮詢(326)、最佳解答(22)、獲得感謝(133)

    您好:
    書狀撰寫涉及個案事實,需要完整了解您的案情才能評估,建議您洽專業律師協助撰擬變更聲明書狀,以維護您的權益,以下有我的聯絡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3/06 12:45
    回覆諮詢(19885)、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7)

    您好
    訴之聲明影響法院後續判決,建議提供相關資料委請律師協助撰寫訴狀,方能完整爭取您的權利。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