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完偵查庭後我該?
車禍事故 其他 4596 次瀏覽媽媽去年5月中發生車禍,於11月提出刑事訴訟,由於偵查不公開,媽媽出來也搞不清楚狀況,2/3日開完偵查庭後,庭上檢察官說未收到診斷書(明明有交由給警察,不知為何沒有送到檢察官手上....),且被告在庭上申請車禍鑑定,並於下禮拜五鑑定。 我有兩個問題想詢問: 試問診斷書需要補送嗎? 車禍鑑定報告超過檢察官說的兩個月我該怎麼做,還是繼續等待?
媽媽去年5月中發生車禍,於11月提出刑事訴訟,由於偵查不公開,媽媽出來也搞不清楚狀況,2/3日開完偵查庭後,庭上檢察官說未收到診斷書(明明有交由給警察,不知為何沒有送到檢察官手上....),且被告在庭上申請車禍鑑定,並於下禮拜五鑑定。 我有兩個問題想詢問: 試問診斷書需要補送嗎? 車禍鑑定報告超過檢察官說的兩個月我該怎麼做,還是繼續等待?
您好: 1.建議補陳報診斷書給檢察官,證明母親確實與對方的車禍受有傷害。 2.可去電書記官詢問是否有送車鑑,如有的話通常後續應會通知雙方到車鑑會陳述意見,等待後之後到通知即可。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處理過很多類似刑事車禍案件,依您所詢,回答如下: 1.要,且要儘快陳報。 2.可以詢問書記官或車鑑會那邊瞭解進度。 您可以考慮請律師協助撰狀或擔任告訴代理人,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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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母親提起刑事告訴的事由應該是對方涉犯「過失傷害」,證明「您母親確實受有傷害」、「傷害是因為對方過失行為所導致」是本案起訴與否的兩個重點。所以,診斷證明書一定得盡快補送。 至於車禍鑑定部分,建議您致電承辦書記官,瞭解目前程序進行到何處。
您好: 1) 建議您重新向醫院申請診斷證明書並陳報給檢察官,因這個為犯罪結果之證據,如您未提供,檢察官手上也沒有可能會不起訴。 2) 車鑑部分,建議您儘快與書記官確認進度狀況,以免沒有收到車鑑會通知,失去陳述意見機會。 3) 即使不影響對方刑事是否成罪,如果車鑑會鑑定結果對您不利,應該要對其中有問題部分提出覆議,否則會影響民事賠償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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