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少找錢給客人是否成立不作為之詐欺是

消費糾紛 其他 4363 次瀏覽
事實經過 客人於超商繳費金額888元,給予店員1088元, 店員應找200元給客人,但店員當下不小心忘記找給客人 。並且客人當下也無察覺,隔天到門市掉監視器確實是店員的疏忽並且店家歸還300元給客人
客人說要告店員不作為之詐欺請問律師是否成立?
aa108f56用戶 發表於 2020/03/08 23:48

3 位律師回答

  • 陳禾原律師
    陳禾原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3/08 23:49
    回覆諮詢(326)、最佳解答(22)、獲得感謝(133)

    感謝律師回答
    必須能證明店員有詐欺之故意,才有可能成立詐欺罪,依您所述的情況應有難度。
    
    
                         
  • 陳奕安律師
    陳奕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09 14:16
    回覆諮詢(360)、最佳解答(25)、獲得感謝(104)

    感謝律師回答
    少找錢這種事情實際上很常發生。
    
    若店員只是不小心漏給,主觀上沒有不法所有意圖,就不會成罪。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3/09 15:44
    回覆諮詢(4146)、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您好:
    
    對方必須要證明您有詐欺的故意。兒由這少找錢的200元店員並無侵吞的角度來看,尚難稱店員有詐欺顧客的故意,而應僅是單純的民事糾紛。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