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隱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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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的老婆,自己解開好友手機密碼,點選自己跟好友兩人的談話內容,截圖後印出並對她家人,好友家人,相同朋友群發散。導致於自己失去工作,相同認識的人另眼看待.可以如何維持自身權益?
79e785d6用戶 發表於 2020/03/10 16:38

4 位律師回答

  • 陳禾原律師
    陳禾原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10 16:45
    回覆諮詢(326)、最佳解答(22)、獲得感謝(133)

    所述情形或已涉犯妨害秘密及妨害電腦使用等罪,建議洽專業律師諮詢,以維護您的權益。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3/10 16:49
    回覆諮詢(6984)、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你好,對方解碼使用電磁紀錄可能已經涉犯妨害電腦使用相關刑事罪名,有無提告空間你朋友可持資料與我們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10 16:50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涉及妨害秘密等罪,可依法主張民刑事責任。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希望有機會為您提供諮詢及服務。
    
    
                         
  • 謝俊傑律師
    謝俊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10 17:00
    回覆諮詢(343)、最佳解答(7)、獲得感謝(94)

    您好
    依您所述,對方已涉犯刑法第358條入侵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罪,以及民事上侵害隱私權,建議您攜帶相關證據資料與律師聯繫後,向對方提告以維護您的權益
    
    電話:(02)2351-0666,分機15
    手機:0909-617-580
    LINE:law41326(諮詢前請告知姓名、所問案由及相關事實)
    信箱:law41326@gmail.com
    進豐聯合法律事務所(地址: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50號2樓、捷運忠孝新生站2號出口左手邊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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