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路上被人言語辱罵,報案卻說會告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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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在網路上被人言語辱罵
對方在網上的貼文是公開的,內容有罵神經病、婊子,甚至連當天發生的過程都詳細的po網,並取笑我朋友。雖然文章裡並沒有提到名字,但是內容描述的人物讓第三者看到就能馬上知道是誰。
事後我朋友都全部截圖起來,並私訊要求對方道歉,不然要走法律途徑,對方只有已讀而已,不久又在網上繼續po文罵神經病。
決定報案後,警察卻說,證據不足,還有可能被告誣告,甚至還說連「私訊要求對方道歉,不然要走法律途徑」足以構成恐嚇。

想請問:
1.真的會告不成反被誣告嗎?
2.「私訊要求對方道歉,不然要走法律途徑」這一點真的足以構成恐嚇嗎?
8c53d30a用戶 發表於 2020/03/10 22:21

4 位律師回答

  • 謝俊傑律師
    謝俊傑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3/11 09:34
    回覆諮詢(343)、最佳解答(7)、獲得感謝(94)

    您好
    要求道歉否則走法律途徑屬於正當權利行使,不會構成誣告,另外如果留言屬於第三人可見聞的地方,則構成公然污辱的機率不小
    
    
    電話:(02)2351-0666,分機15
    手機:0909-617-580
    LINE:law41326(諮詢前請告知姓名、所問案由及相關事實)
    信箱:law41326@gmail.com
    進豐聯合法律事務所(地址: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50號2樓、捷運忠孝新生站2號出口左手邊大樓)
    
    
                         
  • 談恩碩律師
    談恩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10 22:32
    回覆諮詢(552)、最佳解答(12)、獲得感謝(141)

    1.不至於。
    2.不足以。
    
    對方之貼文,恐涉犯刑法公然侮辱罪。
    
    建議您尋求專業協助,保障自己的權利。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3/10 22:44
    回覆諮詢(19857)、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6)

    您好
    1、該內容可構成公然侮辱罪,成立誣告罪有一定難度,如警方不受理可考慮直接委請律師提告。
    2、此為合法權利告知,不構成恐嚇罪。
    
    
                         
  • 陳俊瑋律師
    陳俊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11 01:20
    回覆諮詢(634)、最佳解答(21)、獲得感謝(224)

    不會恐嚇也不會誣告,
    警察不想辦建議你直接具狀提告到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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