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及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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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高三
之前有車禍過腳有開刀過,因為在校下課途中被一個同學故意踢到腳,導致發炎滿嚴重的,說班導跟我不會出面處理,是可以的嗎?

老師跟我說你舊傷並不是新傷,能用健保的治療 還執意用自費治療,可能會被對方...
想說被踢到不是新傷嗎?用自費治療能趕快好起來 盡量用自費 希望能趕快好起來

預計賠的項目:
醫藥費:1萬元 是看醫學中心的一次570元 加上以後的看診
復健費:3500元 1次復健50次  加上以後的復健
車費:5000元 因為家人工作很忙碌 都是自己去坐車看醫生 復健 加上以後的車錢
精神賠償費:1萬元 
證明書跟看醫生收據都已經準備好了!

這樣賠償金額OK嗎?還需準備什麼嗎?

班導要我自己去跟對方打電話協調時間 結果打了22通才接 語氣不是很好 還有點不耐煩 有錄音存證...

近日家人會來校和解,還需要準備什麼嗎?
如果要告是否可告蓄意傷害?
c7502c55用戶 發表於 2020/03/15 19:43

1 位律師回答

  • 談恩碩律師
    談恩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16 01:35
    回覆諮詢(552)、最佳解答(12)、獲得感謝(141)

    老師的話當作參考就好。
    另建議您家中長輩先與律師諮詢專業意見,再做行動。
    方能妥善爭取自己的權益,也能夠避免解決問題之過程中衍生更多糾紛。
    祝您早日康復,圓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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