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提供服務主動要退款,但買方藉機要求不當賠償。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1198 次瀏覽
2/13 顧客來店諮詢服務內容及價格。
2/15 收到顧客匯過來的定金,並指定服務人員2名。
2/19 因我方其一服務人員工作異動,無法按照諮詢時提供內容服務,當下立即與顧客聯繫,商討是否更改人員或做取消服務。
我方期間表示因此事是我方疏失,導致顧客感受不佳,若要取消服務,願意全額退還顧客定金+匯款手續費。
顧客表示這種情況屬於違約,要求返還全額定金以外必須額外提供20%賠償金。
我方表示,因人員異動導致尚未完成簽約,但因對此情況感到抱歉,定金全退以外最多提供5%做為補償,並請顧客提供匯款帳號,我方可立即退款。
顧客不接受也不願意提供帳戶。
3/14 收到政府消保公文,告知需妥善處理,文中表示消費者要求加倍返還定金,否則將提出訴訟。

想問,我方已主動聯繫並願意退還款項,但消費者堅持訴訟之下不願意提供匯款帳號資料,我方該怎麼回覆消保官,又該如何處理呢?
1dba3025用戶 發表於 2020/03/15 23:16

2 位律師回答

  • 談恩碩律師
    談恩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16 00:43
    回覆諮詢(552)、最佳解答(12)、獲得感謝(141)

    感謝律師回答
    顧客主張您違約,必須看到契約條款後才能進一步判定,也不一定就是對方說了算。
    至於如何回覆消保官,建議先檢附相關事證,說明您這邊並無違約情事,也在第一時間願意處理對方反映的狀況。
    其他詳細的應對方式,建議您將來龍去脈及契約,儘速攜至律師處所相談諮詢。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3/16 13:41
    回覆諮詢(19877)、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7)

    您好
    建議您攜帶契約與律師安排面談,商討後續處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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