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服租借糾紛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1792 次瀏覽因武漢肺炎影響,新郎所在地已成為第三級區域,即使入境需隔離14天,迫使婚禮取消。 單純租借禮服3套,共19800,因疫情原因取消為不可抗因素,店家當初只願退還一半金額,告知當時已簽約,上面有寫附註說明,【選定禮服之後取消檔期沒收一半費用】,裡面只記載對店家有利條件,根本沒有寫遇到不可抗因素時該如何處理 請問律師,受武漢肺炎影響之取消,雖有白紙黑字簽名,因不可抗因素影響,在法律上消費者是否能夠受到保障 店家告知單租禮服不適用婚紗攝影定型化契約 上網也查無單純租借禮服的合約書 店家說最大的誠意是自掏腰包出錢 14800-1200(試穿費用)=13650 除試穿外無得到其他服務 使用者付費原則,試穿費我願支付,所以店家是否應退回19800-1200=18600 我該如何據理力爭,法律上是否站得住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