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買賣收到支付命令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1433 次瀏覽
我在去年9月底在大學餐廳遇到某書商推銷員,當場跟對方簽了一張訂購單以分期付款買了一套24600的日文教材,過沒多久書送來後我一直放在宿舍沒拆封。
在今年1/10左右,我爸媽才知道這件事且不同意我購買那套書,書到現在除了拆開外面的箱子檢查內容以外,裡面的商品都完好如初。
我買書時未滿20歲,到今年2月底才滿,且滿20歲之後沒有繳錢或承認那筆交易。在爸媽知情後馬上以未成年且法定代理人不同意為由,要求書商退回已繳的3期費用2460元並退貨,但書商不同意。
今年1/16我去消費者保護會網站申請調解,直到現在都是「移交企業處理」的狀態。昨天我收到法院的支付命令,請問:
1.是否為法官不知道我購買那套書時未滿20歲?(畢竟我認為民法77條、78條、79條對我是絕對有利的,而且我查判決書那書商的很多支付命令都因簽約時未滿20且沒有法定代理人同意而被駁回了)
2.還可能有什麼其他理由導致書商申請支付命令成功嗎?
3.如果1.的答案是「是」的話,有什麼方法可以使支付命令無效又不用上法院嗎?
4.提出異議一定能退書並要回已繳的2460元且不需額外負擔任何費用(訴訟費、運費、手續費等)嗎?

謝謝(抱歉問題有點多)
f50c7035用戶 發表於 2020/03/21 03:56

1 位律師回答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21 06:54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您好,
    1.一般支付命令申請,只會形式審查對方所提之資料,也就是是否有欠錢,所以如果您沒主動說訂契約的年紀,法院是不會知道您的年紀。
    2.支付命令,只要您在期限內異議,就算您沒附任何理由,書商的支付命令都不會成功。只是異議後可能會轉為訴訟程序,如果您有使書商誤認您已經成年,或您購書的錢是用爸媽給的零用金買的,即民法83、84條,對您在訴訟上都會比較不利。
    3.就是在期限內聲明異議,但對方是否提告,不論是否成立,這都是他要不要發動程序,這是他的權利,可能無法阻止。
    4.提出異議不一定能要回全額,但您沒提出異議,可能就會被書商執行財產,建議還是異議。
    5.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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