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買賣收到支付命令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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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去年9月底在大學餐廳遇到某書商推銷員,當場跟對方簽了一張訂購單以分期付款買了一套24600的日文教材,過沒多久書送來後我一直放在宿舍沒拆封。
在今年1/10左右,我爸媽才知道這件事且不同意我購買那套書,書到現在除了拆開外面的箱子檢查內容以外,裡面的商品都完好如初。
我買書時未滿20歲,到今年2月底才滿,且滿20歲之後沒有繳錢或承認那筆交易。在爸媽知情後馬上以未成年且法定代理人不同意為由,要求書商退回已繳的3期費用2460元並退貨,但書商不同意。
今年1/16我去消費者保護會網站申請調解,直到現在都是「移交企業處理」的狀態。昨天我收到法院的支付命令,請問:
1.是否為法官不知道我購買那套書時未滿20歲?(畢竟我認為民法77條、78條、79條對我是絕對有利的,而且我查判決書那書商的很多支付命令都因簽約時未滿20且沒有法定代理人同意而被駁回了)
2.還可能有什麼其他理由導致書商申請支付命令成功嗎?
3.如果1.的答案是「是」的話,有什麼方法可以使支付命令無效又不用上法院嗎?
4.提出異議一定能退書並要回已繳的2460元且不需額外負擔任何費用(訴訟費、運費、手續費等)嗎?
謝謝(抱歉問題有點多)
f50c7035用戶
發表於 2020/03/21 0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