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遊戲帳號被永久停權
其他 民事侵權 2757 次瀏覽事實經過: 在線上遊戲中因向其他玩家購買到有BUG的物品,導致帳號在未經通知下被公司永久停權,這個行為是否有違反相關法規? 問題: 1.遊戲公司並未發布過任何公告表示該期間有BUG物品在市面流通,玩家無法判斷該物品的來源,這責任是歸屬於玩家嗎? 2.本身並沒有使用BUG,而因為購買或被贈與有BUG的物品而遭到停權,這可以向消保會申訴嗎? 3.因是以賒帳方式購買,當下並未給予另外一名玩家遊戲貨幣,若官方認定是屬於現金交易,應該如何舉證?必須由玩家舉證嗎? 4.若遊戲帳號得以解鎖,是否可以向公司請求被停權時間的等值賠償?並且收購到的BUG物品是否可以向公司要求保留而不被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