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對方肇事逃逸之後續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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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時間約3天前,有報警,且做筆錄跟酒測,
事發原因:我與朋友兩摩托車行經地下道他在前面我跟在後,他前方還有一婦人騎摩托車,突然婦人不知道為甚麼緊急煞車,朋友停下來無與婦人發生擦撞,我跟朋友有輕微撞到他後面車牌,後面還有一台摩托車為閃避我而自摔我與他也無發生擦撞,當下第一時間我們下車叫了救護車,且也要求最前方突然停車的婦人留下來釐清狀況但婦人直接跑走,後面三台車均無行車紀錄器,只有朋友在婦人要跑時拍到婦人穿著跟一些車身的照片但無拍到車牌,但朋友有記下來,後續警方是說調了監視器那邊監視器剛好壞掉,而婦人家屬聽聞後覺得我們如果要追究的話就是在誣告他們
關於這問題我想詢問:
如果只憑那張她突然逃跑的照片去調閱附近監視器可證明他有肇逃的疑慮嗎?
如果持續舉發他有肇逃疑慮這樣被告誣告會成立嗎?
還有如果不舉發第一位跑走的婦人那這起車禍的肇事原因是否會落在我與朋友兩頭上?
28a543c2用戶 發表於 2020/03/31 22:39

3 位律師回答

  • 謝俊傑律師
    謝俊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31 22:50
    回覆諮詢(343)、最佳解答(7)、獲得感謝(9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依您所述,這是一起連環車禍,起因就是婦人緊急煞車造成的,因此在提告上,受傷的那位會連同你們跟對方一起告以釐清肇責(如果你們有因此受傷也可以提告婦人)另外他當下逃跑沒有留下戀愛的行為已構成肇事逃逸罪,您無需擔心對方對你們的誣告恫嚇,這在法律上極難成立
    以上所述供您參考,可加line進行簡易諮詢
    
    進豐聯合法律事務所 謝俊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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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4/01 08:59
    回覆諮詢(4109)、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1)

    您好:
    
    1.依所述婦人緊急煞車造成追撞,原則上在製作筆錄時仍應描述有婦人及其急煞行為的存在,以免日後檢警在研判肇事因素時未把婦人列入。
    
    2.如婦人為肇事原因,嗣後卻未留於現場,恐已涉及肇事逃逸罪。
    
    3.證據的取得是愈多愈好,監視器、照片、乃至於現場他人的證詞都可主張。
    
    4.誣告必須要捏造不存在的事實,而依所述您們稱婦人離開現場,應無捏造事實,成立誣告的機率甚低。
    
    
                         
  • 李昱宗律師
    李昱宗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4/01 15:26
    回覆諮詢(832)、最佳解答(69)、獲得感謝(233)

    您好:
    1) 您和朋友,甚至是最後一台機車的駕駛都是證人,都是可以證明是前車導致車禍發生。建議您與朋友都要在筆錄中清楚表明是因前車急煞才會發生此事。
    2) 對方要主張您是誣告,要證明您虛構事實、無中生有去告他,但這個基本上不太可能做到,因除了證人外,您朋友也有拍照。
    3) 這車禍的肇事因素就是誰先急煞導致,因此如果無第一台車的婦人,最後很可能會變成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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