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修車所衍生出來的消費糾紛

消費糾紛 不當銷售 1873 次瀏覽
事實經過:因下台南玩 然後有個朋友的男朋友是修車廠的 我就想說給他看看為什麼冷氣不會冷 他一開始是說冷媒沒有 後來說管子破掉 修一個小時後又改口說壓縮機整台壞掉 我本想說回來台北弄 結果他說冷氣現在不能開 開了車子會整台壞掉 然後我就想說那我在多待一天等壓縮機來 然後隔天要修的時候 他說 整理好的壓縮機一萬多 可是要再等一天 全新的兩萬八 現在就可以修 
可是因為家裡有貓我不可能在多待了 只好給他修 後來回來台北給認識的看 他們是說壓縮機根本不用修....福特冷氣不冷是通病 修了也沒用
當時對方是說可以用分期的 我們也有給他一部分的錢了 後來因為覺得好像被敲詐 所以後面的錢都還沒給 我們雙方是都沒簽任何東西
問題:對方現在要提告
6e2713a6用戶 發表於 2019/07/27 23:11

1 位律師回答

  • 黃國彰律師
    黃國彰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7/28 00:11
    回覆諮詢(273)、最佳解答(26)、獲得感謝(117)

    契約成立並不以書面為限,口頭合意也可以(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應以書面為之)。依您所述狀況,雙方應已合意成立契約關係。除非您能證明對方有詐欺行為而主張撤銷意思表示,或有其他得撒銷契約之事由,否則依約您即有給付價金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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