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練課程糾紛

消費糾紛 廣告不實 725 次瀏覽
我是運動中心健身教練,106年一位學生要跟我買課,並質疑使用期限問題,我以口頭回答,常常出國沒有關係,可以為妳做展延,她認定我跟她說的就是無使用期限。
107年底中心規範所有學生都要在108/2/28前把課程上完,我108/1/3通知她盡量在2/28前把課程完成,她108/2/3才回覆說可以約上課,但是又連續取消二堂課,這時已經到了2/28,她也就不讀不回了,然後本人8/1離職,完成交接手續。
結果這位小姐現在說還有二堂沒有上完109/4/16跟我說要我負責,我回覆請以運動中心為窗口,我已離職並交接。
她咬定我跟她說無期限才報名,現在要吿我「健身中心涉嫌合同詐欺」,想請問律師,這位小姐一個10堂的課程106/9月合約就到期,硬是拖三年,中間還不讀不回。這樣合理嗎?
1dacb10f用戶 發表於 2020/04/18 08:35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4/18 08:46
    回覆諮詢(19761)、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期限以書面合約為主,如對方提告,建議與律師諮詢,商討後續答辯策略。
    
    
                         
  • 1dacb10f用戶
    發表於 2020/04/18 08:49
    請問是否可以跟您諮詢呢?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0/04/18 08:51
    回覆諮詢(19761)、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您好
    可以先加line初步簡易諮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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