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雅和解協議書是否有效?
消費糾紛 其他 957 次瀏覽事實經過:因退貨「有簽和解協議書」,但有保留部分消費金額。 後有糾紛,分區主管言明不要我這個客人,要我把商品拿回去。但美容師保證服務一年,且負責1年內的基礎保養商品,是另寫一張紙上,只有品項,無簽名,但有雙方對談錄音) 問題: 1、和解書內容是否有違反公序良俗?(因拿回自已的退款,非店家賠償款) 2、乙方代表性?(非負責人,店長亦時常更換、且只有分店資訊無人名,但有壓指紋) 3、協議書內容有說會竭誠願意做售後服務,分區主管可否下這個指示? 4、已無法信任後續服務,可否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