攔車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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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7/1發生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人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無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路口遭攔車恐嚇
六、問題:
因為對方在路口將車打橫禁止本人繼續行進並下車惡言相向,雖有打110報警但對方說也有認識警察。
後來二隊員警相繼到達現場,為避免衝突其中一位員警問完本人事情經過後即要本人先行離開現場。
我有二個問題想要詢問:
1.可否就攔車恐嚇一事向對方提起訴訟?因為還有妨害自由(不讓本人離開)、公開辱罵本人"神經病要去看醫生"(皆有錄影存證)。
2.如果可以提起訴訟應該如何辦理?
8ebda540用戶 發表於 2019/07/31 23:21

2 位律師回答

  • 陳俊男律師
    陳俊男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19/08/01 02:31
    回覆諮詢(850)、最佳解答(55)、獲得感謝(251)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關於您所描述的內容,簡述相關概念如下:
    1、攔車部分:
    可能成立刑法強制罪。而且若施用強暴脅迫手段,並已妨害您人身自由達一定時間,確實有可能構成妨害行動自由罪。
    
    2、公開辱罵的部分,如果有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則神經病一語,是以抽象謾罵貶低您人格評價,涉及公然侮辱罪。
    
    而其中公然侮辱的部分,屬告訴乃論之罪,提醒您請特別注意有告訴期間6個月的限制。
    
    以上說明,希望對您有幫助。
    --------------------
    以上僅是就相關概念為敘述,具體個案對策與書狀撰寫均尚須完整審閱相關證據與瞭解背景事實之經過後方能評估。
    若有任何問題需進一步諮詢,可與本所聯繫。
    
    
                         
  • 8ebda540用戶
    發表於 2019/08/01 00:40
    請問可以直接提告嗎?還是要經過調解?
  • 陳俊男律師
    陳俊男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19/08/01 00:56
    回覆諮詢(850)、最佳解答(55)、獲得感謝(251)

    感謝律師回答
    告訴權人可直接提告,並無調解先行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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