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問題

車禍事故 其他 687 次瀏覽
108年八月六號的車禍 當時行經高雄市富國路由南往北行駛 行人於西往東橫越馬路 我行駛於路中 當時下雨 行人於車陣中穿出於我視線看到立即往右閃避 左手把還是擦撞到行人 之後有發調解書給我 當時他發的調解書地址我已不住在那 並未收到也沒去調解 後來直接告我 第一次開庭也沒去之後就發簡易判決書給我 內容我看不太懂 然後他的敘述也有誤 跟當時情況不一樣 想詢問接下來該怎麼做
4249a84b用戶 發表於 2020/05/07 11:24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5/07 12:13
    回覆諮詢(19799)、最佳解答(1508)、獲得感謝(5758)

    您好
    建議您持簡易判決書與律師安排諮詢,如認為判決結果與事實有出入,應盡快於時間內上訴,本人為高雄執業律師,有需要協助可與我聯絡。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5/07 12:39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共13年,處理過很多類似刑事案件,擔任律師後,也協助處理過很多車禍案件,依您所述,建議您先提供上開簡易判決處刑書予本人審閱,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及之前部分承辦案件,本人提供平日第一小時免費面談諮詢(恕不在LINE或電話中討論具體法律問題),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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