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貨被告

消費糾紛 其他 1781 次瀏覽
您好我想請問 因為前陣子看錯到貨簡訊的日期與貨號 所以錯過了取貨時間,買家跟我說要提告 我說不是惡意我可以賠償運費再請他重寄一次 她堅持要提告怎麼辦
9d4c0363用戶 發表於 2020/05/08 03:35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0/05/08 10:02
    回覆諮詢(19894)、最佳解答(1513)、獲得感謝(5768)

    您好
    既然您已表示願意賠償運費,所述情形也不構成刑事犯罪,
    除非賣家因為您未取貨而受有非常重大的損失,否則不太會為了小小的商品金額而耗費訴訟費用或成本提起民事訴訟,您無須過於擔心。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