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客人代購商品後對方不取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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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我在蝦皮上刊登代購商品,由於該商品有點冷門,都是接客人訂單才跟國外訂貨回台。
客人一開始用A帳號下單,由於該帳號取貨率低且評價顯示有多筆下單不取貨記錄,因此我回覆對方無法跟對方交易後取消該筆訂單。
不久後收到B帳號的下單,由於商品冷門,同天兩筆訂單覺得怪怪的,對比了一下收件人資料發現跟帳號A是同一個收件人,且帳號B也有不只一次的不取貨記錄,因此回覆對方:您只是換個帳號下單吧?  就再度取消訂單並封鎖這兩個帳號
隔天,收到C帳號下單,但是收件人資料是不同人,因此我依照平常代購的程序,告知對方這是預購商品,依客戶需求才跟國外採買,請對方確認購買項目正確以及出貨時間是可以等待的等等。收到對方確認後我就將商品代購回來了。
結局就是,對方未取貨,商品被退回我手上。


問題:
雖然商品金額不高,但相當冷門的情況下我也不容易再做轉售。
如果事後查出這三個帳號都是同一人所有,蓄意使人承受損失這點是否成立?這個情況下是否可對對方提出告訴或求償?如果不管前面兩個帳號,單單最後C帳號的行為,是否也成立蓄意使人承受損失呢?

謝謝。
e0cd3f16用戶 發表於 2020/05/08 16:48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5/08 17:04
    回覆諮詢(19902)、最佳解答(1513)、獲得感謝(5769)

    您好
    刑事部分可以報警或委請律師提告詐欺罪或間接毀損罪。
    民事部分可待檢察官起訴後附帶民事求償或者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 e0cd3f16用戶
    發表於 2020/05/08 17:59
    高律師您好,所以如果單就C帳號的行為,也是可以報警的對嗎?因為要追查到跟前兩個帳號是否為同一人這點比較困難。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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