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有登記聯單做過筆錄要求車損報價後聯絡對方卻一直躲避還封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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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4/5 19:39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有報警 有做筆錄 有移車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我方有保險 對方不知道 沒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當時在T字路口 我方汽車車身頭已過半左轉彎當時左方有機車要右轉
進入 因視線被擋住 往前一點點停住 讓機車駛入 不料後方又一台機車 直接撞上 當下因為擋住其他車輛行駛就先移車事後報警筆錄拍照撞擊位置 進警局筆錄拿登記聯單 對方說等修車廠報價單出來看多少再來橋 不料 跟對方回報價錢後 一直在躲避肇責很不願意出錢 還封鎖電話 請問要如果追朔追討或是讓對方加重懲處
20ba7f85用戶 發表於 2020/05/12 02:38

2 位律師回答

  • 蕭啓訓律師
    蕭啓訓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5/12 09:56
    回覆諮詢(138)、最佳解答(10)、獲得感謝(46)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您的情況因無人傷亡,且毀損也不處罰過失犯,故對方應無刑事責任(除非證明對方是故意撞擊)。
    
    2.民事求償部分,您可以到附近交通隊填寫「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住址資料申請書」,取得對方地址後,可以到鄉鎮公所聲請調解,或透過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的方式,追討維修費用。
    
    
                         
  • 黃念儂律師
    黃念儂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5/12 10:33
    回覆諮詢(122)、最佳解答(13)、獲得感謝(3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建議您還是先向警局聲請車禍初判表釐清肇事責任後,確定對方有肇責後,可向對方請求維修車子的維修費,如對方置之不理,您可向車禍發生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如調解不成,則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償還修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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