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樣妨害家庭跟侵害配偶權告得成嗎?
其他 民事侵權 2107 次瀏覽我是名大學生,在今年三月份的時候在網路交友軟體認識了我女友,起初在上面都是正常的交友互動聊天,聊天內容中,我女友有提及說自己與前夫要離婚,要向我訴苦(那時候還沒在一起)。後來有見面,前兩次見面都沒有任何身體接觸,但第三次去了酒吧喝了酒在兩情相悅的情況下 發生了性關係,後來 出去的兩次 也都發生了關係,離婚前總共三次。 後來她與前夫簽署離婚協議法院也批准了。至今到現在兩個月,後來在上個月我們在一起了,結果他前夫今天來找我談判說,明著要告我妨害家庭跟侵害配偶權,暗著不知道會對怎麼樣 ,要我走著瞧。我女友的前夫他都知道我們去哪家旅館,但我不知道他有沒有實體證據(照片還說什麼的...)( 我有他來找我威脅我的音檔) 請問這樣告得成妨礙家庭跟侵害配偶權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