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外派美國時,假稱已離婚後來不告而別,時隔三年才知道對方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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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當時22歲,第一個男朋友是國中交往的,後來認識男方,簡稱D認識沒多久後對方就回美國工作,後來在因緣際會下,對方開始熱烈的追求,過程大概是:我本來有一份穩定的收入,對方很想一直和我視訊,所以請我辭退工作,他表現的非常喜歡我,常常找不到我就很焦慮,因為時差的關係,他一下班就打視訊給我,看我睡覺對方也覺得很快樂,甚至說等他回臺灣我們就訂婚...等等的美夢,就這樣過了一陣子我才答應和他在一起。
他回國後我也和他的同事見面、吃飯。(真不知道當時那些同事心裡在想什麼)
後來,他幫我把相關資料都辦好,他是某知名航空下的海運公司,外派的副理,2017年9月我們一起前往美國。
中間的過程都過的很快樂,除了他有一次喝醉,要強行開車出門,我擔心他的安危,準備要上車時他突然開車,讓我造成嚴重的臉部瘀血和腳的挫傷。
他會和我計較「愛情」的成分份,我很愛他,雖然他大我20歲,我還是天天都替他煮早餐,我沒看過他的身分證,原因是他告訴我證件在他父親那,辦完離婚後他就沒拿回來,一個月要給前妻臺幣五萬的贍養費等等....
過三個月居留時間到了,我就先行回臺,在機場時還抱著他一直哭,留在美國的東西非常非常非常多!
後來他慢慢不太接我電話,或是打很多通才接,但是他回台,過年後我們有一起去日本玩,飛回臺灣後他又飛回美國了。
後來變得非常誇張2-3天才聯絡一次,我在2017年2月就有在服用精神科的藥物,有時情緒控制不得當也會有自傷的現象,像是拿尖銳物品刺自己等等...這些我完全沒有隱瞞的如實告訴對方我們才在一起的。
2018年3月-4月 他開始無故封鎖我電話,和任何通訊軟體,我因身心無法承受,喝酒後就決定自殺,當時警察和消防隊都來了破門而入,事後他跟友人說我這樣很恐怖他受不了,但我確實有持續在看精神科,所以我是希望自己能越來越好,才能好好和對方在一起。
我用盡辦法都聯絡不到他,這段感情無疾而終,他沒提過分手就消失了,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白白做了別人的第三者。

想請問在這種情況下,我可以求償嗎?
我知道自己是別人的第三者後情緒又出現波動,非常痛苦難過,我有和對方的對話紀錄以及我們的交換日記,還有很多出遊的照片,想請問這樣構成證據嗎?我有持續聯絡對方,他一聽是我的聲音就掛掉電話,我真的很無助,所以想請問法律相關的資訊!
2d36b582用戶 發表於 2020/05/28 09:12

3 位律師回答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5/28 09:18
    回覆諮詢(4134)、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對方謊稱單身與您交往可能已侵害您貞操權,進而您有請求損害賠償的空間。惟本案您何時知悉對方已婚身分攸關時效消滅與否,建議與律師再為詳述及諮詢。
    
    也建議您應減少過激之行為,法律上對方恐因此而對您有聲請保護令之空間。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05/28 11:20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你好,目前你可就對方刻意隱瞞已婚身分,就貞操權受損事實向對方求償。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李昱宗律師
    李昱宗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5/28 16:41
    回覆諮詢(832)、最佳解答(69)、獲得感謝(233)

    您好:
    1) 對方謊稱單身與您交往,在法律上屬侵害您貞操權的行為,您依法可請求對方負損害賠償責任。
    2) 但民法規定侵權行為的時效為兩年,如果您超過時間沒有提告,在法律上可能無法對對方主張,建議提供完整背景故事(特別是何時發現對方已婚)與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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