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當下事是否能延期做筆錄

車禍事故 其他 2262 次瀏覽
我與對方擦撞,連人帶車滑行,身上有多處擦傷和瘀青,有叫救護車送往醫院治療,當下覺得有頭暈想吐的情形,經醫師診斷疑似有腦震當,警察來做筆錄時,我有以頭暈想吐身體不適拒絕做筆錄,筆錄多久內要補做筆錄?這樣會有減少筆錄的效益嗎?
c5c3d4fe用戶 發表於 2020/05/29 17:25

1 位律師回答

  • 邱煒翔律師
    邱煒翔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5/29 19:00
    回覆諮詢(162)、最佳解答(12)、獲得感謝(52)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因您案件的情形中,對方可能涉及過失傷害罪的刑責,屬於告訴乃論之罪,要在車禍發生後六個月內提出告訴,超過即無法提出。您康復後可隨時聯絡員警製作筆錄,不會減少筆錄本身的憑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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