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權益

其他 民事侵權 871 次瀏覽
媽媽有精神病,常常碎唸與家人起爭執。對奶奶大小聲。目前家人同住的房子是當初爺爺奶奶蓋的。登記在她名下,她常常藉故就揚言要趕我們出去(包括阿嬤)。家裡的4個小孩都是爺爺奶奶養大的。爸爸身故後,她領到了一筆保險金,現在是家裡最有錢的。96年,房子她有贈與給弟弟,現在權狀上登記的所有人是弟弟,不過家裡的房子有一半算是她的。不知道這樣的情況下,是否能到法院遞交免除扶養義務聲請狀,然後把她趕出去呢?
5bd844f1用戶 發表於 2020/06/07 12:59

1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6/07 14:04
    回覆諮詢(7250)、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737)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若母親有時常對其他家人有做出精神虐待等等行為可以考慮向法院提出家暴令,命對方與家人保持一定距離。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5bd844f1用戶
    發表於 2020/06/07 14:18
    洪律師謝謝您,不過有一點不了解。因為房子她有一半持分。保護令如果有申請過有關保持距離這部份。她就不能進入這間房子嗎?是這樣解讀的嗎?謝謝您哦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