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稅務.行政訴訟 其他 967 次瀏覽
先生一年前外遇,說要回頭,但是中間一直斷斷續續有聯絡,這陣子又被我抓到他們聯絡了,但是現在先生矢口否認,甚至說自己從沒有外遇過!手上握有先生和小三承認有性交的錄音檔,但是時間為20191115,這還能夠當作證據嗎
69c7e73f用戶 發表於 2020/06/07 18:08

6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6/07 18:20
    回覆諮詢(19752)、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2)

    錄音檔時間仍在侵權行為兩年時效內,可對先生提出離婚及侵害配偶權訴訟,具體細節建議與律師安排面談,討論後續訴訟方向與策略。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06/07 18:32
    回覆諮詢(6971)、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0)

    您好,若已經承認有發生性行為,應足以證明有通姦事實,是否有其他輔助證據可持相關事證與律師討論後,提出侵害配偶以及離婚民事家事訴訟,相關細節有未盡之處可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6/07 19:18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您好,所述情形可向法院起訴請求通姦的兩人負連帶賠償責任,相關的錄音或其他證物只要在兩年內都可作為證據。
    
    
                         
  • 69c7e73f用戶
    發表於 2020/06/07 19:27
    若女方是外籍人士,僅有對方的FB與手機號碼,是否還有方法能夠連同第三者一併提告求償呢?
  • 談恩碩律師
    談恩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6/07 22:58
    回覆諮詢(552)、最佳解答(12)、獲得感謝(141)

    您好,依您所述,您握有配偶曾承認過與第三者性交之錄音,倘若綜合其它事證,能夠證明配偶與第三者侵害您的配偶權,可以提起民事侵害配偶權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請求給付慰撫金。
    同時,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以提起對先生之離婚訴訟(需要檢視民法第1052條各項之要件),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另外,您續問關於僅有對方部分資訊,能否提告。實務上,可以嘗試請求法院函電信業者得悉門號持有者為何人,以特定被告相關人別資訊。
    
    若您有進一步關於提出離婚訴訟、侵害配偶權訴訟,以及其它家事婚姻訴訟之疑問及委任需求,可以隨時線上來訊諮詢。
    
    
                         
  • 黃國政律師
    黃國政律師
    達人級 發表於 2020/06/08 00:54
    回覆諮詢(1901)、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178)

    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一定要仔細、確實地蒐集、留存好!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接受諮詢,不會收費,這一點請您放心!)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案情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案情內容!
    建議您可以與我約一個時間見面討論、讓我處理及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便作出正確、對您有利的進一步協助,希望與您聯絡!
    方便的話,可以把資料提供給我過濾、判斷。
    ~相關後續,可以與我聯絡之後一併討論~
    如果不熟悉相關法律,我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訴訟,保護您的權益。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詳細進一步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您隨時與我聯繫!
    E-Mail:  a121218@ms19.hinet.net
    手機: 0983-016-238 (中華電信)
    LINE ID: a121218
    
    
                         
  • 李昱宗律師
    李昱宗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6/08 11:55
    回覆諮詢(832)、最佳解答(69)、獲得感謝(233)

    您好:
    1) 幾使您有20191115的錄音檔,您先生可能會主張您已經囿恕他了,因此要作為聲請離婚的證據不一定充足,要看您其他證據是否可以補強。
    2) 建議先提供您所有的證據諮詢律師,綜合評估是否足以支撐,或者應透過何種方法蒐證。
    3) 可對您先生及小三提告侵害配偶權。因您有小三手機號碼,可請求法院函查,因此在程序上仍然可以提告。不過這部分重點就是您是否已經囿恕(原諒)您先生了。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